关于调整确定龙港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排摸,确定我市2021年度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30家(保留118家,撤销15家,新增12家)、火灾高危单位3家(保留3家,撤销0家,新增0家),实行重点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龙港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龙港市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docx
2.龙港市2021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龙港市2021年度火灾高危单位名单(3家).docx
龙港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