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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30383MB1D80657T/2021-04710
  • 组配分类:
  • 招生招考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西桥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1- 10- 25 12 : 19 浏览次数: 字体:[ ]

龙港市西桥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名额

小班40

三、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照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伙食费据实核算。

四、招生登记

采取线上登记:10月26日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时间截止日10月29日晚12:00,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第一步:下载浙里办App

https://www.zjzwfw.gov.cn/zjzw/zj/zw_pc_download/

第二步:打开APP,进行登录

第三步:在“为民服务栏”中点击“瓯好学”

第四步:点击“学前教育”中的“幼儿园报名”

第五步:点击“公办入园登记”

第六步:点击“龙港市西桥幼儿园”,进行信息填写

五、分批录取:

龙港市西桥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视报名登记情况按批次顺序录取,同批次超额采用摇号的招生办法,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龙港市西桥幼儿园进行公示。

第一批次:适龄幼儿户籍在龙港市西桥社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西桥社区内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1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的;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及以下九类优待对象。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龙港市范围内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园”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10月26日至27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2幢513室报名,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园。逾期视同放弃。

第二批: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幼儿,额满为止。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0年11月5日前,适龄幼儿户籍在西桥社区。

②2021年5月31日前,适龄幼儿父母在西桥社区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幼儿;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幼儿;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西桥社区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幼儿;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e父母在西桥社区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幼儿。

③2021年5月31日前,先按其父母在西桥社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西桥社区,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2021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幼儿;再按其父母在西桥社区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2016年6月1日前缴纳至今),由幼儿园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适龄幼儿。

④2020年11月5日后,适龄幼儿户籍在西桥社区(指“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引进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居住地落户、政策性落户、社保就业落户等对象。),但其父母在西桥社区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以上录取顺序均以时间先后为序,额满为止。

第三批: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幼儿,额满为止。第三批次适龄幼儿及招生对象为其父母在西桥社区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由幼儿园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幼儿。

适龄幼儿在招生中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就读,不得多园申请。若有多园申请,一经查实,取消龙港市公办园入园资格。

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园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园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3.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幼儿,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园报名。

4.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西桥社区适龄幼儿,凭市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卫健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园报名。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龙港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会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计财科、基建科、教育科、考试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市域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

(二)严肃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市社会事业局将指定专人切实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把招生计划与范围、咨询电话与人员、报名时间与条件、录取办法与方式等招生信息,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要通过园内宣传窗、公告栏、园网等途径及时公布。

2.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幼儿,严禁违规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所有报到注册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3.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不得招收不足龄幼儿,对违规招收的幼儿,一律不予录入电子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幼儿园及家长负责,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事先向市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擅自招收幼儿,存在“人籍不一”的,一经查实,园长当年度考核、幼儿园当年度评价等实行一票否决制。

4.要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对提交的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要通过大数据进行逐一匹对核实;对以电费信息、行政或事业单位、企业工作证件、营业执照等作为入园依据的,幼儿园要指派核查人(至少两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属实后,核查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并经幼儿园招生监督小组确认。

5.适龄幼儿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信息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幼儿相应的入园资格,其他公办幼儿园统筹录取,并将监护人纳入非诚信名单管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对于公办幼儿园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057759911877 

温馨提示

凡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龙港市西桥幼儿园进行公示,届时请家长携带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幼儿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幼儿保健册原件一份,幼儿单寸照片一张,来园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龙港市西桥幼儿园

联系电话:李老师0577-59911877 

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位家长入园做好防疫工作,希望各位家长支持和配合!

谢谢!  



龙港市西桥幼儿园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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