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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天然气应急互通附属管线工程(龙港段)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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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依法受理了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交的鳌江天然气应急互通附属管线工程(龙港段)用海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用海项目(详见下表)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3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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