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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首届市长质量奖初选授奖企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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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好中择优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表决,确定浙江新雅包装有限公司、浙江鑫祥印业有限公司、温州元鼎铜业有限公司为初选授奖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 联系部门: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577-59889892 电子邮箱:1540152545@qq.com 通讯地址:龙港市金钗街316 号1 号楼207 室 龙港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