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2、XC-1-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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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2、XC-1-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2、XC-1-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7月2日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XC-1-32、XC-1-41、XC-4-15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8.42公顷。其中,XC-1-32、XC-1-41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月湖南部,XC-4-15 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东部。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XC-1-32、XC-1-41地块东侧为已建新城大道,跨过新城大道为现状临时搭建用地,地块南侧为已建城展路,跨过城展路为现状空闲地和临时搭建用地,地块西侧为规划环城河及公园绿地,地块北侧为月湖路,跨过月湖路为现状已建月湖中心公园。 XC-4-15地块周边的主要道路为滨海大道、城南大道、采霞路和朝辉路,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东侧和南侧为现状空闲地,地块西侧为现状在建恒大逸合城三期,地块北侧为已建滨海大道,其余道路均未按规划实施。 二、规划修改内容 (一)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XC-1-32地块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将原XC-1-32地块分割为XC-1-32a、XC-1-32b两地块,修改后XC-1-32a地块用地面积18861平方米,XC-1-32b地块用地面积28386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修改 原XC-1-32地块(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47245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0%。用地重新划分后XC-1-32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修改后用地面积28386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原XC-1-41地块(商务设施用地B2)用地面积1745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修改后用地面积17451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00米,绿地率20%。 原XC-4-15地块(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3844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0%。本次规划修改后将原XC-4-1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修改后用地面积3844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表
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三、附图 1. 区位图 2. 用地现状图(XC-1-32、XC-1-41) 3. 用地现状图(XC-4-15) 4.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XC-1-32、XC-1-41) 5.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XC-4-15) 6.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XC-1-32、XC-1-41) 7.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XC-4-15)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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