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文日期:

关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2、XC-1-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5- 21 11 : 21 浏览次数: 字体:[ ]

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2XC-1-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XC-1-32XC-1-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1521-202172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整体)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XC-1-32XC-1-41、XC-4-15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8.42公顷。其中,XC-1-32、XC-1-41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月湖南部,XC-4-15 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中央商务区东部。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XC-1-32、XC-1-41地块东侧为已建新城大道,跨过新城大道为现状临时搭建用地,地块南侧为已建城展路,跨过城展路为现状空闲地和临时搭建用地,地块西侧为规划环城河及公园绿地,地块北侧为月湖路,跨过月湖路为现状已建月湖中心公园。

XC-4-15地块周边的主要道路为滨海大道、城南大道、采霞路和朝辉路,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东侧和南侧为现状空闲地地块西侧为现状在建恒大逸合城三期,地块北侧为已建滨海大道,其余道路均未按规划实施。

二、规划修改内容

(一)用地界线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对XC-1-32地块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将原XC-1-32地块分割为XC-1-32a、XC-1-32b两地块,修改后XC-1-32a地块用地面积18861平方米,XC-1-32b地块用地面积28386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和控制指标修改

XC-1-32地块(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47245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0%。用地重新划分后XC-1-32b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修改后用地面积28386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XC-1-41地块(商务设施用地B2)用地面积1745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0米,绿地率30%。本次规划修改后用地面积17451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00米,绿地率20%。

XC-4-15地块(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3844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0%。本次规划修改后将原XC-4-1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B),修改后用地面积3844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修改前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用地兼容性

备注

XC-1-32

47245

B1

3.5

50

20

100

B2/B3/R2

-

XC-1-41

17451

B2

2.5

30

30

50

-

建议为新城管委会选址

XC-4-15

38441

B1

2.5

50

20

80

B2/B3

-

 

修改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m2

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用地兼容性

备注

XC-1-32a

18861

B1

3.5

50

20

100

B2/B3/R2

XC-1-32b

28386

R/B

2.5

22

35

80

B1

-

XC-1-41

17451

B2

2.0

40

20

200

-

-

XC-4-15

38441

R/B

2.5

22

35

80

-

-

 

、附图

1. 区位图

2. 用地现状图(XC-1-32XC-1-41)

3. 用地现状图(XC-4-15)

4.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XC-1-32XC-1-41)

5. 修改前用地规划图XC-4-15)

6.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XC-1-32XC-1-41)

7. 修改后用地规划图XC-4-15)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