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龙港市绿地养护星级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龙港市绿地养护星级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港市农业产业发展与惠农政策若干意见》龙政发〔2020〕75号的文件精神,对农村绿地及养护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办法组织人员对各村社进行考核;对达到星级标准的村社奖励(道路已统一养护的除外);考核评定为一星级的奖励 3 万元;考核评定为二星级的奖励 7 万元;考核评定为三星级的奖励 10万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港市各社区绿化管护工作,结合各社区绿化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龙港市各社区范围内农村道路、绿地、小公园综合养护考核。
第三条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是本办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主管部门。
第四条 实行统一考核:对社区道路绿化、绿地养护、小公园等的管护质量。
第五条 社区绿化养护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绿地设施维护、绿地树木和地被缺株、秃斑补植、整形修剪、施肥、灌水、病虫害防治,绿地卫生清扫和保洁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 星级绿化养护考核内容
第六条 绿化养护管理
绿地内各类植物的养护管理包括:树木及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浇水、绿化配套设施维修维护、补苗等所有绿地养护等管理内容。
第七条 绿化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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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内绿化设施维护及时,对绿化设施丢失、损坏的及时进行补充、维修或者更换,有跑、漏水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若有电缆、电线老化现象的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各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对绿地内有高压配电室安排管理,确保高压配电室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设施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必须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并上墙。
第八条 管理标准和方法
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养护管理单位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管养工作; 养管期内, 因养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绿化项目减少及毁损的, 养护管理单位应及时补齐到位 。
(一)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管理
草坪和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5%,草坪是四季常绿,无厚重粉尘覆盖,无坑洼积水。
1、生长势: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植物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片健壮,色相一致,无明显枯黄叶。
2、修剪: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草坪、地被植物修剪应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3、浇灌、施肥:根据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4、清除杂草:清除杂草是一项日常工作,应做到杂草率低于5%,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
5、补植:及时补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无裸路地。补植密度适宜,补植后应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恢复原景观效果。
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 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危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或株数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二)灌木管理
灌木生长旺盛,花繁叶茂,修剪工艺应精细,具有立体感、艺术感,造型美观。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病枝枯枝和落叶杂物堆积, 无厚重粉尘覆盖 。
1、生长势:灌木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壮叶健,植株丰满,无枯枝断枝。
2、修剪: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残花应及时修剪、摘除;绿篱和花坛整形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3、清除杂草、松土、覆土: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
4、浇灌、施肥: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每日应至少浇水一次,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晩各浇水一次; 须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3次,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 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化学肥料和有机肥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
5、补植: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补植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 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 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或株数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三)地栽花卉的管理
地栽花卉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色彩艳丽,图案新颖美观,具有立体感、艺术感。
1、生长势:生长势好,着花率高,花期一致,花朵的大小和颜色应与该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相符,花朵分布均匀,花色纯正,冠幅整齐,不小于20厘米,花盖度≥85%, 无缺枝败叶,叶色正常无不良症状,生长协调美观,无病虫害、折损、擦伤、压伤、冷害、水渍、药害、灼伤、斑点、褪色、倒伏、徒长。
2、修剪、整理:地栽花卉在花朵、花序处于盛花后期应将其及时摘除,有碍观瞻的叶片、枝条也应及时修剪,以免影响观赏效果。
3、清除杂草、松土:须经常除杂草和松土,不得有明显高于地栽花卉的杂草, 松土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
4、浇灌、施肥:地栽花卉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 每日应至少浇水一次,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晩各浇水一次;一般应在第一次换花时增施有机肥料做底肥, 平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施加磷钾肥, 也可用根外追肥方式施肥。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5、补植:须及时补植缺株和已衰退的植株。品种、规格与原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四)乔木的管理
乔木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
1、生长势:乔木须生长势良好,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度。
2、修剪: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期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 。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头应及时剪除。乔木整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 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要注意树冠内膛通风透光;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副叉枝、并生枝、下垂枝、徒长枝。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的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 行道树下垂枝不得低于2米,树高一般控制在高压线2米以上, 不能遮挡路灯和交通指示牌; 修剪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切口要平,略向下斜,同时不能留有树钉,直径超过10厘米的伤口要进行保护处理; 下缘线下的萌蘖枝须及时剪除。每年应至少整形修剪一次。
3、浇灌、施肥: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施肥要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肥料应埋施, 先挖穴或开沟, 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cm, 挖沟的规格为30*40cm。挖穴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
4、松土、覆土:乔木每年松土、覆土不少于两次。树穴大小为植株地径的5倍, 要求边缘线整齐, 树穴内无杂草。
5、刷白:乔木须于每年十一月份初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刷白应均匀细致, 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 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地被植物。
6、补植: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米,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7、防台风:须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8、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 发生病虫害, 最严重的受害株数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五)环境卫生的管理
养护过程中因枝叶修剪而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杂物的整理清运, 做到现产现清,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路两侧、绿化带等处焚烧枯枝枯叶、草屑等垃圾。
(六)绿地的维护
绿地维护的标准是绿地红线不被侵占, 绿地完整, 花草树木不受破坏, 无乱摆乱卖,无乱停乱放等现象。
1、保护: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应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
2、监管:绿地内不准堆放东西,禁止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不准设摊摆卖。不准在非运动草地上进行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 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
3、补植:绿地如遭人为破坏,应及时修补维护,保证绿地的完整。
(七)设施的维护
设施设备维护的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残缺和歪斜。
1、保护:保护护栏、支撑架等绿化设施,对任何人的破坏行为应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单位,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保护水电设施,及时关好锁好水电闸门开关,节约用水用电,防止盗用绿化用水;保护草地音响、草坪灯等设施设备。
(八)文明安全养护
1、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车辆设备统一标识。
2、在树木修剪施工后,应随时随地清理现场垃圾,责任到人,确保养护区域清洁。
3、高压线以下危害电力正常运行的树木,须根据电业部门的要求修剪。
星级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方式
第九条
1.实行分类考核:对社区范围内道路绿地养护、小公园等考核。
2.考核方式分为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包括
月考核和半年度点评;不定期考核指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组织的随机考核和专项检查。
3.考核由龙港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月考核在每月下旬进行,半年度点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
4.考核采取加扣分评分制,月考核成绩占50%,半年度点评占40%,不定期考核占10%;考核得分不足80分评为不达标,不给予补助;考核得分80分以上--90分以下评为一星级达标,考核得分90分以上--100分以下评为二星级达标,考核得分100分以上评为三星级达标。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龙港市星级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