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函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函 |
李靖代表: 您在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人大建议22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力度等问题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今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一项民生实事工程,阮晓琼副市长亲自研究多次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概况 (一)养老机构情况 目前,龙港市60周岁以上老人6.58万人。全市有公办敬老院4家,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共计床位数700张。养老机构分布情况:沿江片区3家、龙江片区1家、白沙片区3家、芦浦片区3家、舥艚片区3家、湖前片区1家、江山1家、云岩1家,全市共16家。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74家,辐射市内所有社区,对老人进行养老服务。 (二)养老补助有关政策 1.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政策。目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230元。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500元,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每人每月25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125元。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护理标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950元,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每人每月37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187.5元。2020年5月起,为鼓励特困人员入住养老机构,改善入住机构特困人员生活,市政府决定对收住特困人员的养老机构,按每人每月给予500元标准补助。 2.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一类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入住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年补贴 15000 元;居家接受养老服务的,每人每年补贴 6000 元。二类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补贴 1200元。龙港市每年安排资金200万元左右,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专业的养老组织每月对现有特困老人和享受养老服务一二类补贴对象进行生活照料服务等上门服务。 3.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普惠型发展。《龙港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凡具有龙港市户籍,年满 90 周岁及以上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百岁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 1000 元;95至99 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 元;90至94周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二、今后养老服务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多渠道发展养老机构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目标定位,谋好养老布局规划 为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到早谋划、早部署。市社会事业局根据《温州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编制养老布局规划。2021年4月1日,龙港市人民政府与温州市民政局签署了共同打造“民政标杆区”战略框架协议,双方共同研究谋划《龙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双方具体确定的养老事业发展等合作事项,全面提升民政保障社会兜底水平和参与社会建设能力,助推养老事业高水平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1.加强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推进龙港新城康养项目建设,拟占地面积58多亩,打造适老宜居的幸福颐养中心。有序推进云岩、芦浦公办护理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总投资8700万元,总床位420张,计划今年底芦浦医养结合项目进入主体施工、云岩医养结合项目主体工程完成结顶。 2.加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今年完成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130户,老年人家庭智能安全监测设备安装30户;预算资金200多万元,完成云头垟社区和华中社2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改造,试点探索康养联合体建设。2021年预算资金450多万用于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发放。 到2025年,新建成5个以上较大规模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1200张以上,五年内龙港市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1800张以上,打造5个以上康养联合体。改造提升26个以上典型精品养老照料服务中心。 (三)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1.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医疗保障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医保联发〔2021〕11号)文件精神,鼓励2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100-200张床位的中型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推动100张床位以下的小微养老机构与邻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等方式,将提供的相关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放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门槛,适当放宽医保药品配备、医务人员配置等准入条件;强化经费投入保障,对各类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内设持证运营的护理院、医务室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和按要求开展巡诊等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落实政府资金奖补政策,保障小微养老机构医养签约服务和上门巡诊服务制度的顺利运行。 2.多渠道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龙港市下步将积极推动小微养老机构与周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开展签约合作,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嵌入式”深度医养协作,提供的相关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推动医疗服务延伸到家庭。探索推广家庭病床制度,为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建立龙港市远程医疗服务机制,实现“网上下单,送药上门”,满足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基本用药和异地医保购药需求。深入实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 (四)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 龙港市于2020年与当地职业培训学校合作,创建了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当年开设“家庭照护者培训”科目,培训12班次, 600余人次。下步将依托培训基地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和水平。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补助政策,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本地学校开办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进养老服务业领域产教融合。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机制。 龙港市将通过试点创建并推广医养结合、康养联合、失智专区建设等方式丰富“机构养老模式”;通过融入智慧养老、签约专机构、拓展服务功能等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方式提升“社区养老模式”;通过扩面家庭适老化改造、配置智能手环、安装流量智能监控和家庭医生、专业护理员定期上门服务的方式丰富“居家养老模式”。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