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91XX/2021-04416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函

龙港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1- 09- 09 16 : 59 浏览次数: 字体:[ ]

谢陈啦委员: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市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大城区“四小车”综合整治力度的提案》(政协提案141号)收悉。市公安局和市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及时对你们所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出台整治方案,全力开展源头治理

通过积极推动,已于4月22日在龙港市人民政府政务网页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目前已正式出台方案。

本次方案主要针对我市无号牌拼装车(俗称残疾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机动货运三轮车(包括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摩托车等机械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和二轮电动车等车辆,逐一制定置换、回购、严管等措施,划定了重点道路和重点时段,在源头上对“四小车”进行整治。针对残疾车,目前已启动了残疾车回收和置换工作,政府对于主动交车的残疾人予以3000元补助,截至目前,已完成782辆残疾车的回收,回收率达99%,已完成462辆原龙港号牌人力三轮车及“微的”的回收,回收率达100%。为下一步深化四小车整治、打造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市区整治区域内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含微的)上路行驶,对闯禁的有牌人力运三轮车、微的和非法上路的无牌人力客运三轮车、市郊牌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微的)进入主城区(龙金大道和世纪大道至鳌江流域合围的城区),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二、强化日常管理力度,全力开展违法打击

开展四小车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四小车”管理力度,深入开展每周一次交通秩序“四小车”专项整治行动暨“2021龙潮”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四小车”,在市区整治区域内实行机动三轮车限行,禁止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在日常管理中,加大对重点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和二轮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加装雨棚、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纠违的力度,减少道路安全隐患。开展四小车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共查扣四小车3069辆,其中切割1549辆,涉四小车拘留55人。目前,在整治区域内,无牌无证、拼装客运三、四轮车与残疾车明显减少,在工作日内极少出现,禁行时段禁行区域微的明显减少。

三、强化宣传舆论导向,全力开展全面宣传

将“四小车”整治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环节,纳入宣传全环节,落实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七进”交通宣传,通过发布“告市民书”、印发宣传资料、宣传车沿街播放宣传及宣传栏,与市融媒体中心持续联合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曝光行动,进行了全社会宣传动员,营造出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全市掀起学习交通知识、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的热潮,全面提高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龙港市“四小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代表着市委市政府对“四小车”整治的坚定决心,也将成为落实“四小车”长效管理的有力抓手,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将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出现“四小车”乱象反弹,我们将联合资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社区、残联等部门巩固综合整治成果,依法加强管理,建立常态严管、定期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同时,我们也将根据下一步实际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整改落实,扎实落实“四小车”的管理,在此也希望您予以监督及大力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龙港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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