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月星社区王友周等35户14间个人建房用地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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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浙农经发[202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对月星社区王友周等35户14间个人建房项目报批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批准月星社区王友周等35户14间个人建房,并向全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20日 (2)反馈方式: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建房审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龙港市农业农村局305室(江滨路184号)反映,联系电话:0577—59868037、59868018 2、公示项目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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