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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2月份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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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根据《龙港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龙资规发〔2020〕81号)等文件要求,经各社区、市社会事业局和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审核,肖金霜等22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577-59902522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附件: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