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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龙港市建成区域内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1- 05 16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龙港市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关于春节期间龙港市建成区域内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4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电子稿或书面形式反馈龙港市公安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施世玖,联系电话:0577-64202151,邮箱:1454705139@qq.com,地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


附件:关于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龙港市建成区域内有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docx



龙港市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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