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三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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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为 XC22230921250338620“三好明畅乡吧优鸡爪”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2日,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勃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勃利县丫丫副食商店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场抽取“三好明畅乡吧优鸡爪”预包装食品,样品经检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9月13日,本局执法人员接收到由温州凤掌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程氏六味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好明畅乡吧优鸡爪”,经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三好明畅乡吧优鸡爪”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2220354806101002C)。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此批次涉案食品不合格是因为物流运输环节操作不当,物流方哈尔滨市双城区沐增货运户经营者陆佳豪在收到当事人货物后保存不当,货物被雨淋湿、而后又直接开箱进行暴晒(未告知当事人),导致产品菌落超标并运送给销售商勃利县丫丫副食商店,直至案发”。当事人温州凤掌门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食品运输和交付控制环节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四)运输和交付控制。”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给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