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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11- 25 09 : 2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省国土厅、农业厅和财政厅《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5号)文件要求,结合龙港市的实际情况,制定龙港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

    如有修改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公示期为8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

    联系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董希徐     联系电话:13858728781

    邮箱地址:1152238678@qq.com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龙港市耕地保护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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