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C1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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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C1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已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龙港城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的要求,现将《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C12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5日(共十天) 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7-59902551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12月16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控规修改地块用地位于龙港市东南部,规划范围东至护城河,南至舥艚港区,西至时代大道,北至锦绣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85.405公顷。 (二)地块周边现状 规划修改范围现状位于海涂围垦区,地块内基本尚未建设,地块西侧为电雕电镀小微园,南北方向和西侧都未开发建设,目前还是空地。 周边路网建设未完善。疏港大道位于地块北侧,为快速路,世纪大道位于地块西侧,为主干道,范围外地块南侧物流大道为主干道。周边道路断头路比较多,路网未建设完善,规划的海丰路和湖滨路正在施工。 (三)原控规指标 原控规C09-a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05617平方米,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 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C09-b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13493平方米,绿地率70%。 原控规C11-a地块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R2),面积113150平方米,容积率为1.8,建筑密度 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 原控规C12-a 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20242平方米,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30%。C12-b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用地面积3831平方米。C12-c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19844平方米,绿地率70%。C12-d地块用地教育科研用地(A3),用地面积53835平方米,容积率为2.4,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5%。C012-e地块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B41),用地面积2844平方米,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0%。C12-f地块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7636平方米。C12-g地块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G3),用地面积6863平方米。 二、修改的必要性 (一)增加工业用地存量的需要 通过对现行控规实施情况的反馈分析,目前产业集聚区可用的工业用地存量过低。从现行控规的布局来看,除世纪大道以西的工业用地剩余指标以外,其他未来可用的工业用地规划分布于湖东路以东,尚处于围垦造地初期,近年内无法投入使用。因此,在未来几年里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可用于落实工业用地的指标过低,工业用地存量明显不足,需要适时考虑适当增加工业用地比例,而规划也应尽快从管理存量向管理增量转变。 (二)承接传统产业转移与提升的要求 目前整个龙港市的传统产业都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迫切要求,而现状传统产业结构层次较低,生产的主要是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的中低端产品;企业规模较小,难以承担风险大、投资周期长的科技投入,导致难以提升竞争力和产业转型升级;而企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仍处于消化和积奠技术实力阶段,主要技术基本靠引进,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偏弱;同时,资源环境的约束将越来越明显,导致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压力不断增大。 面临上述传统产业发展的困局,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作为龙港目前仅有的产业新区,是实现龙港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园区经过近 3-5 年的建设,企业入驻条件已日趋成熟,为龙港传统产业转型带来契机。新城产业集聚区结合近年“大建大美”工作推进,通过“五园”建设对接印染、纺织等传统产业转移,统一落实五大产业提升园,是龙港突破产业困局,承接传统产业转移与提升的迫切要求。同时,运用规划手段,引导形成相对集中的产业集群,既可为传统产业提供相对足量的用地条件和配套设施支持,又能在新区产业发展方面迈开步伐。 (三)优化用地空间布局的需要 根据龙港市传统产业发展要求,为了承接传统产业转移提升,需要在产业集聚区建设小微园、新材料园区(化工园区)、电雕园区、纺织产业提升园一期和二期五个产业提升园,将现有零散分布的小规模企业集中纳入提升园中进行统一运营与管理,形成化工、电雕为主的产业集群。但当前传统产业如印刷、化工类企业受宏观经济调控影响,自身转型升级缓慢,对周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较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考虑到传统产业转型提升也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个别产业提升园的落实与现行控规明确的企业入园门槛不符。 同时,根据《苍南县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用地布局的优化调整建议,提出三处居住用地调整为生产性服务用地的要求。因此,规划充分考虑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适度增加工业用地等土地使用的弹性,在保证必要配套设施完备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便于五园落实。 (四)经上级批示进行修改前期研究 由于以上原因,龙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向龙港市人民政府请示,在研究批复后,对新城产业集聚区 C09、C11、C12 等地块相应规划指标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修改控规前,应先进行专题论证研究。
三、附图 1. 区位分析图 2. 基地现状图 3. 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