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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4- 04 09 :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加强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以下简称国有人防工程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人防工程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龙港市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话:0577-59902580

电子邮件:921939305@qq.com

通讯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

联系人:陈培京,电话:0577-59902587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4月4日

 

 


龙港市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资产平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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