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115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问答】关于《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实施龙港市“一区五城”发展战略,尽快实现“幸福宜居城”及温州大都市区南部中心城市的打造,加快城市建设速度,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基础上推进全域城镇化,推动新老城联动开发。当前我市城市更新改造和新空间的延伸拓展、内外交通路网的优化,均涉及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及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科学先进的安置补偿政策可为房屋征收和征地补偿提供有力支撑。目前我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均只提供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补偿模式,与安置群众多样化需求存在矛盾,需要引入市场化安置房源,丰富安置群众选择。

二、制订目的是什么?

答:一是丰富安置补偿方式,提供市场化房源,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改善居住环境;二是提升安置速度,缩短群众周转过渡期,节省政府过渡费开支;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关于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5〕66号)、《龙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借鉴其他县市区相关政策,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专题讨论及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

四、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包括房源的选择和相关安置模式、奖励政策等,具体含:

第一部分明确了房票概念及实施范围。

第二部分明确了房票安置奖励政策。

第三部分明确了房票安置的模式。

第四部分提出了房票使用规则。

第五部分落实了房票安置房源筹集。含政府商定房源及政府组织建设的安置房两类,并提出“房源超市”的平台设定。

第六部分明确了房票结算。

同时明确优惠政策和制度保障。

五、房票的概念和使用规则是什么?

答:房票是将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另额外增加房票安置奖励后,由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资金结算凭证。房票安置是指征收人比照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政策,将相应的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政府组织建设的定向商品房的房屋征收安置行为。被征收人选择购买上述2类房源的奖励标准为:被征收人所得补偿按照我市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计算后,对选择购买政府商定商品房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室内装饰装修的价值、对应项目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补助等3项补偿款总额10%以内的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对选择购买政府安置房房源的给予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室内装饰装修的价值、对应项目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奖励补助等3项补偿款总额15%以内的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具体标准在各项目补偿方案中确定。

六、房票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市建成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推行房票安置、同一项目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参照执行。

市建成区以外项目征收、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及其它重点项目征收可视情报市政府同意后参照执行。

七、房票的实施主体?

答:市人民政府为房票安置实施主体,各项目房屋征收实施部门负责房票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在补偿方案中明确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八、符合龙港市特色的房票灵活机制是什么?

答:龙港自“撤镇设市”以来依法发布了文卫路拓宽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及龙港市沿江大道贯通及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按这两个项目的征收实践,制定符合龙港实际状况的房票机制,即在对单宗合法建筑物进行征收与补偿时,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房票安置,具体方式为:

(一)被征收人1间合法房屋全部安置权益选择房票安置的。房票票面金额含:被征收人合法房屋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室内装饰装修的价值+按时签约及腾空奖励+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该项奖励视被征收人选定房源类型确定)。

临时过渡补助与搬迁补助另行支付。

(二)被征收人合法房屋选择产权置换+房票安置模式的。

1、被征收人1间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180平方米的,按该项目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核算至180平方米后,

其中1/2的可安置面积(90平方米)可以选择房票安置,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50%。另1/2的可安置面积(90平方米)可以选择产权安置,可享有30平方米内按市场价优惠10%增购安置面积。

2、被征收人1间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可安置面积为合法建筑面积,可以选择两种安置模式:

(1)被征收房屋应安置合法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的,需先进行适配房型选定后结合房票安置,即选定90平方米产权置换+房票安置,房票票面金额为(合法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

(2)被征收房屋应安置合法面积大于210平方米的,需先进行适配房型选定后结合房票安置,即选定120平方米产权置换+房票安置,房票票面金额为:(合法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

(3)被征收房屋应安置合法建筑面积大于210平方米,且可在进行多套安置房选择后有面积盈余要求作房票安置的,在进行安置房,按各项目征收方案与补偿方案的规定需由大至小选择搭配,同时盈余应安置合法建筑面积房票票面金额经测算后需大于50万元。

该类型安置模式不作30平方米内按市场价优惠20%增购安置面积。

九、房票的使用规则

(一)每张房票的总额不得低于50万元;同一个被征收人的多张房票可以在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合并购房,但一张房票不得在多个商品房开发项目购房。

(二)限期使用。限期24个月内,逾期将视同自行放弃房票安置奖励。

(三)结余变现。被征收人用房票购买商品房(含商业用房),购房款不得低于房票票面金额85%。对使用房票购房后多余部分,被征收人可以在房票到期后向征收部门申请领取货币。

(四)严禁套现。

十、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联系电话:0577-6868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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