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2-01313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9

关于《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于2022年6月29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中小微企业纾困举措,强调中小微企业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主力支撑,要进一步加大纾困帮扶力度。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先后出台了《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市委市政府提出要以超常规举措稳住经济大盘,全面推动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破解难题。

为了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与前两个纾困政策的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稳定,同时针对广大企业对于用工、用能、融资等方面政策的迫切需求,此次出台的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进一步提出了关于减税降费、用工稳岗、稳企支持等方面的内容。

二、主要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减负强企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25号)

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温政办〔2022〕46 号)

三、主要内容

(一)执行时间

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除本政策已明确限定期限外,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政策内容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部分加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共4点。主要从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延续并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更好发挥出口退税作用方面落实降税政策。

第二部分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共3点。主要从实施降费和社保费缓缴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好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方面加大用工稳岗支持力度。

第三部分加大防疫支持力度。共2点。主要从加大房租减免、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等方面加大防疫支持力度。

第四部分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共4点。主要从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加大汇率避险支持力度、加大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融资服务力度。

第五部分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共3点。主要从继续对小微企业用电实施阶段性优惠、对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实施优惠政策、降低困难企业用电成本等方面减轻企业用能负担。

第六部分加大稳企支持力度。共10点。主要从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持续扩面降费、鼓励工业企业稳定生产、支持商贸企业稳定经营、加大汽车企业的扶持力度、缓缴住房公积金、持续加大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力度、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减免、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快涉企专项资金兑付速度、加大助企纾困帮扶力度等方面加大稳企支持力度。

(三)政策亮点

一是进一步自我加码。中小微企业纾困26条政策中,除了落实国家省市级层面政策里,再自我加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支持商贸企业稳定经营和加大汽车企业的扶持力度政策。

二是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如参照省市级层面政策,将“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扩大到小型微利企业,将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从特困行业扩大到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同时扩大稳定生产经营补助对象范围,从规上企业扩大到规下企业和商贸企业。

三是进一步加大纾困帮扶。前两个政策聚焦短期纾困,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则覆盖全年。如对企业比较欢迎的政府融资性担保降费政策、应急转贷资金支持政策、工会经费持续返还政策都做了延续;同时,针对工业企业用能、物流成本持续上升的问题,增加了对困难工业企业的用电补贴及鼓励企业稳定生产的政策条款。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经济发展局;联系方式:0577-6858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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