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求《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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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关于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5】66号)《龙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办发【2020】77号) 等相关规定,结合龙港市房屋征收工作实际,参考借鉴其他县市区相关政策,特制订本办法。 现将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黄孝坦,联系电话:68687728,邮箱:litongming@qq.com 附件:《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