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港市七河社区陈光明等10户12间危房拆建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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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经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对龙港市七河社区陈光明等10户12间危房拆建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研究,拟同意七河社区*宇孟、*绍芳、*先早、*光明、*绍福、*绍喜、*明养、*君美、*字转、*君淡等10户12间危房拆建,在原址按规划许可拟建一幢4层公寓式住宅。用地面积549.1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4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28.27平方米。土地坐落于龙港市七河社区238-249号。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以上公示内容若有异议的,可在本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77-59902552。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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