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函 |
陈思汕委员: 您在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团体标准奖励”的提案,已交由严立常委领办,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提案建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制定,并对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的激励”,您这些建议既具体又非常切合实际,也符合当前我市推进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需要。撤镇设市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并鼓励和指导企业推动团体标准制定,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政策保障,大力扶持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为加快传统制造业重塑和骨干龙头企业培育,推动龙港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明确规定“主导制定“浙江制造”标准的企业每项给予30万元的奖励,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每项给予15万元的奖励,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企业每项给予2万元的奖励”,切实从政策层面给予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企业大力支持。据了解,目前苍南县为主制定团体标准奖励金额为8万元,参与制定奖励为2万元;永嘉县对主制定团体标准奖励为5万元,参与制定无奖励。从以上数据分析,我市对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奖励已高于周边一些县(市、区)。另外,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发放445.4万元团体标准奖励,占标准创新奖励资金的93.4%,这也充分说明了我市对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制定,切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撤镇设市以来,我市已有30家企业110项次参与制定各类团体标准,并组织制定了32项各类团体标准。企业参与团体标准的意识和积极性都在不断增强,也充分发挥了团体标准的“市场之手”作用,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国家城市标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扶持力度,让参与团体标准制定成为企业质量建设的有力推手,切实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