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推动龙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龙港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龙办发〔2020〕209号)、《龙港市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方案》(龙政办发〔2021〕26号)、《龙港市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规划(2021-2025)》(龙政办发〔2021〕73号)和《龙港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21〕74号)文件精神,需要制定和完善城市标准化工作相关体制机制,起草该文件。
二、文件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办法》共分为七部分十九条。第一部分为总则,规定了适用范围和龙港市标准化的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职责分工,规定了标准化协调机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第三部分为标准制定,规定了地方技术性规范、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第四部分为标准实施,规定了技术性规范、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实施、标准认证、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标准“领跑者”等方面的要求;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规定了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统计监测、标准化绩效考核、举报投诉处理、标准化白皮书等方面的要求;第六部分为激励措施,规定了标准标准化工作奖励和标准化项目奖励;第七部分为附则,规定了本办法实施日期。
四、文件制定的意义有哪些?
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标准化工作,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社会治理标准化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推动共同富裕。
五、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办法》自2024年1月9日起施行。
六、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77-5988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