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龙港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进一步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帮扶,提升低收入群体在走好“共富路”进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特制定我市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若干政策意见(“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共富改革的需要。在省委“研究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特别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问题”专题会议上,袁家军书记提出要率先探路,率先构建“扩中”“提低”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同时温州市对龙港的相对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都需要相对应的政策给予保障。
二是精准帮扶的需要。目前我市面向相对低收入家庭帮扶政策零星分散在群团、社事、资规、农业农村、水务、电网等11个部门单位、21条线中,无形中推高了相对低收入家庭寻求帮扶的难度。同时人群未精确细分之下,对部门贯彻“政策找人”机制、实施精准帮扶工作带来相当难度,让部分真正有困难的人群“落”在门外。
三是响应社会的需要。今年以来,多有群众来访咨询低保低边救助、医疗基本保障、社会养老、养老津贴等问题,同时我市相对低收入家庭群体对增加收入、提升生活幸福感希望我们给予更多的回应。当前,我市正聚力推动“1+26+N”助联体建设,对面向相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出台依赖程度空前增强。
二、制定目的
坚持推进十大行动助力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特困及其他相对低收入群体(如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共同富裕。到2025年,居民人均收入达到 7.7万元,落实相对低收入家庭“幸福岗位”就业累计500人以上,力争相对低收入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大学生实现100%就业。
三、主要内容
“意见”是在全面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的63条政策。
(一)基本保障。加大对相对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明确低保、低边、特困救助、孤困儿童保障及基本生活费标准,涵盖独女户、二女户、失独伤残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条件和标准,同时将救急、救危、救难以及部分特殊情况下以现有救助政策难以解决的特殊个案用“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帮扶。
(二)安居暖巢。健全相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网络,实施“安居圆梦”工程,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鼓励农村家庭、低收入农户推动危房改造拆建、购房、建房,努力保障相对低收入家庭“居无所忧”。
(三)学子成长。关心关注学子就学成长,加大对在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帮扶力度,实施“圆大学梦慈善助学项目”,将义务教育营养餐享受对象扩面至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内资助对象,同时明确义务教育困难生生活补助、残疾学生助学补助对象及标准。
(四)就业启航。坚持稳就业就是稳民生,提供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费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并创新推出贫困家庭学生技师培育行动,八大举措联合推动稳就业工作走深走实,
(五)医保纾困。进一步减轻相对低收入家庭医疗负担,推行保费免缴,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低收入补充保险、民政临时救助、等部门补助后,提供医疗费用高额化解,补充提出面向尿毒症患者的慈善护肾项目。
(六)携手助残。加大残疾人关心关爱,鼓励民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发展、民间力量开办“残疾人之家”,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生活补贴,为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补贴和意外伤害保险。
(七)幸福颐养。构建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慈善重见光明”行动,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将老年人津贴对象及标准进一步拓宽至80周岁以上、最高1000元/月,提供服务等多种形式保障城乡低保60 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
(八)关爱老兵。为优抚对象提供临时性补助,对低保、低边、特困、支出型贫困家庭、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其它特殊情况需帮扶援助的退役军人、“三属”以及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提供帮扶援助服务。
(九)生活惠民。加大对相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关爱,推出水、电、通信、有线电视、公交等一系列优惠举措,同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将内部流转的业务统一处理,并实施慈善爱心超市帮扶和司法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相对低收入群体权益。
(十)共富帮帮。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相对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首期导入困境和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困境和留守儿童结对项目、星星妈妈的未来、夏家送清凉项目、真爱到家项目,后续将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社会组织为相对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其他说明
1.“第一类相对低收入家庭”是指民政认定的低保、低边、特困家庭;“第二类相对低收入家庭”是第一类家庭以外,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本地常住人口家庭。家庭成员组成以共同生产为主,依申请认定。
2.本政策补助或减免类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由财政承担外,均按照原渠道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同一人同一年度享受同级财政同类帮扶项目的,不重复享受、就高执行。
五、特色亮点
1.综合帮扶改革更具着力点。我市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打造为抓手,深入开展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试点工作,积极创建“真爱到家·幸福岗位”相对低收入群体就业帮扶试点品牌,“意见”和“助联体”建设有机结合下,可精准制定一张针对全市相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政策清单,将切实提升其共同富裕幸福指数。
2.社会帮扶体系更具立体感。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吸收党委、政府指导精神,以“意见”为支撑,打造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数字化平台,链接导入社会、慈善等资源,结合幸福清单送达、困难群众关爱探访,努力在解决困难、解决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对低收入家庭帮助支持,实现为1户相对低收入家庭至少解决1个实际困难。
3.财政资金兑现更具高效益。通过“意见”的发布实施,将原先分散在各部门、各条线上的零散补贴资金进一步梳理归集,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助学补助为例,本款政策有群团(残联、工会)、农业农村、慈善总会等条线涉及,资金来源属于同级财政范围,各部门兑现各自条线的政策,下阶段将根据“意见”的实施有效处理重复发放的情况。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577-5991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