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共富改革的需要。在省委“研究共同富裕重大改革,特别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问题”专题会议上,提出要率先探路,率先构建“扩中”“提低”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同时温州市对龙港的相对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都需要相对应的政策给予保障。二是精准帮扶的需要。目前我市面向相对低收入家庭帮扶政策零星分散在群团、社事、资规、农业农村、水务、电网等11个部门单位、21条线中,无形中推高了相对低收入家庭寻求帮扶的难度。同时人群未精确细分之下,对部门贯彻“政策找人”机制、实施精准帮扶工作带来相当难度,让部分真正有困难的人群“落”在门外。三是响应社会的需要。今年以来,多有群众来访咨询低保低边救助、医疗基本保障、社会养老、养老津贴等问题,同时我市相对低收入家庭群体对增加收入、提升生活幸福感希望我们给予更多的回应。当前,我市正聚力推动“1+26+N”助联体建设,对面向相对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出台依赖程度空前增强。
二、该文件能达到哪些预期目的?
答:我们将实施“十大行动”助力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特困及其他相对低收入群体(如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共同富裕,预计到2025年,居民人均收入达到 7.7万元,落实相对低收入家庭“幸福岗位”就业累计500人以上,力争相对低收入家庭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大学生实现100%就业。
三、该文件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意见”是在全面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的63条政策。第一点加大对相对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第二点健全相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的住房保障网络;第三点关心关注学子就学成长;第四点八大举措联合推动稳就业工作走深走实;第五点进一步减轻相对低收入家庭医疗负担;第六点加大残疾人关心关爱;第七点构建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第八点关爱老兵,为优抚对象提供临时性补助、帮扶援助服务;第九点加大对相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关爱;第十点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相对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
四、该文件适用对象有哪些?从哪里领取?
答:政策条件适用于“第一类相对低收入家庭”和“第二类相对低收入家庭”。“第一类相对低收入家庭”是指民政认定的低保、低边、特困家庭;“第二类相对低收入家庭”是第一类家庭以外,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本地常住人口家庭。家庭成员组成以共同生产为主,依申请认定。本政策补助或减免类资金除正文条款中明确由财政承担外,均按照原渠道保障,及时足额发放。同一人同一年度享受同级财政同类帮扶项目的,不重复享受、就高执行。
五、该文件制定的意义有哪些?
答:(一)综合帮扶改革更具着力点。我市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本打造为抓手,深入开展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试点工作,积极创建“真爱到家·幸福岗位”相对低收入群体就业帮扶试点品牌,“意见”和“助联体”建设有机结合下,可精准制定一张针对全市相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政策清单,将切实提升其共同富裕幸福指数。(二)社会帮扶体系更具立体感。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吸收党委、政府指导精神,以“意见”为支撑,打造相对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数字化平台,链接导入社会、慈善等资源,结合幸福清单送达、困难群众关爱探访,努力在解决困难、解决入学等方面给予相对低收入家庭帮助支持,实现为1户相对低收入家庭至少解决1个实际困难。(三)财政资金兑现更具高效益。通过“意见”的发布实施,将原先分散在各部门、各条线上的零散补贴资金进一步梳理归集,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助学补助为例,本款政策有群团(残联、工会)、农业农村、慈善总会等条线涉及,资金来源属于同级财政范围,各部门兑现各自条线的政策,下阶段将根据“意见”的实施有效处理重复发放的情况。
六、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工作专班;联系电话:0577-5991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