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龙港市事顺包装厂年产900万张金聪纸和50万张金葱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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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5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港市行政审批局一科环保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68621015 传真:68621015 通讯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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