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排污单位“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第十一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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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和有偿使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浙江弥格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唐风工艺品有限公司“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核定信息详见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申请复核,资规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联系电话:6866058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十四五”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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