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2023年龙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公告 |
为进一步推进龙港市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49名,招聘单位包括: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龙港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龙港市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2.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能报考; 3.在读非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未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时—2023年6月2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9时—2023年6月26日17时。 重新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2023年6月29日17时。 报考人员需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还需上传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面、反面; ②户口簿(证明户籍所在地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龙港市生源(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 ③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要); ⑤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报考“0201、0207”岗位的,需上传社保缴纳记录及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存在强关联性,否则视同不具备工作年限要求。 ⑦报考“0107、0109、0110、0111、0202”岗位的,需上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以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为准,其中,涉及职称要求的,提供的职称证书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颁发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3年6月25日。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中,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参考《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大学专科专业参考《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国外学历及专业可根据报考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自行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7月1日9时—2023年7月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每科考试费为50元,两科共计100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2日17时前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龙港人才客厅)申请免交报考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该岗位的考生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5日9时—笔试开考前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成绩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时,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过期、拍照和电子的证件,以及复印的身份证件均不能使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高者入围,如再相同则一并入围),如到考人数不足3人或笔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人数不足3人的,以符合条件者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知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岗位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应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考生关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入围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结果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次序优先:①笔试总成绩高的考生;②笔试总成绩同分以综合应用能力高者优先;③学历高的考生;④年龄大的考生。(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具有以下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①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②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③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2.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事项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户籍要求龙港户籍的,以截至2023年6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是龙港市或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在龙港(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的龙港市生源;报名要求苍南户籍的,以截至2023年6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是苍南县户籍;报名要求温州户籍的,以截至2023年6月25日的户籍所在地是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确认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复审。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各类通知、通告、公示等均在“龙港人才网”及“龙港人才客厅”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7.咨询电话:18958830800、18969796598(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