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3-0684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问答】关于《龙港市投资项目极速审批“一类事”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委会议提出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突破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中心为贯彻落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经济的蓬勃发展,完成投资项目极速审批“一件事”向“一类事”、“三即时”向“五即时”的迭代升级,特制定本专项改革实施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浙江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

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本次《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实施依据;第二部分明确了本次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和改革目标;第三部分为本次方案的具体改革措施和办理方式;第四部分为促进本次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的保障措施。

四、该文件制定的意义有哪些?

答:紧紧围绕我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工作部署,聚焦打造投资项目极速审批、有效降低企业项目建设成本的工作目标,加快实现投资项目“一件事”向“一类事”、一个环节向全链条的全面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五、该方案的亮点措施有哪些?

答:(一)推动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通过将项目方案编制及审查环节前置,利用地块挂牌期和出让合同签订准备期,让业主单位减少等地的“空档期”,实现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

(二)推动投资项目“报备即接入”

通过推广承诺备案,建立信用体系,将工程建设审批和市政公用设施整合报批和报装,实现施工许可和市政公用设施同步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查、同步办结。

(三)推动投资项目“预验即投用”

变“先验收再投用”为“先预验即投用”,通过对投资项目采取分栋、分层验收的方式,做到成熟一段、检测一段、验收一段,同时最大限度的压缩资料审查内容。实现投资项目快速试生产投用。

(四)促进投资项目“分验即融资”

工业投资项目通过分期验收、分期办理不动产证、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即时转为不动产抵押和顺位抵押贷款等措施,实现业主单位在建设阶段即可进行企业融资和贷款。

(五)加快投资项目“竣工即领证”

通过强化政府部门内部协同能力,将原来的竣工多次验收变为一次联合验收,同时在3.0平台系统内直接办结并出具审验结果,达到投资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从速”领证的效果。

六、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8月8日起施行。

七、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7-6862102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