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研究同意,编制《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
1 | 关于印发《龙港市农村农房(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办秘书与农村宅基地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中农发〔2019〕11 号 ) 、《龙港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 2023年 | 是 | 否 | 是 | 否 | 否 |
2 | 关于修订《龙港市集体经济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的通知 | 县农业农村局 | 合作经济与工程监督科(供销科) | 《龙港市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 范化管理规定》龙委发[2020]60号 | 2023年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