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政策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文件制定相关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三、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对《龙港市国有土地上工业用房征收补偿暂行办法(试行)》(龙办发〔2020〕128号)予以废止。
四、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联系方式:0577-686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