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4-09409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 04- 23 09 : 0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农村居民劳动力素质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农业技术)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6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职业教育培训资质(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有独立银行账户的培训机构,且无不良记录。

2、有专兼职教学管理人员,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有完善的培训工作规范和培训管理制度。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5、有容纳70人以上的教学场地、自有设备设施及多媒体教室。

6、交通便利、自有或就近满足70人以上的食宿条件。

三、其它要求

有意向申报培训机构(基地)的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备案表(详见附件)及相关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后统一认定备案,并按培训要求承担年度培训任务,接受主管部门动态监管。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农村局章圣文,联系电话:59868044.

附表如下:

                  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基地)申报认定备案表

机构名称(盖章):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


师资力量

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

主要教学设施及设备


培训基地

情况简介


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2份。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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