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局研究同意,编制《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科室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减或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科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表如下: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重大行政决策主体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履行公众参与 |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 是否履行专家认证 | 是否履行风险评估 |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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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港市海产品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3-2025)》(试行)
| 市农业农村局 | 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 |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 《浙江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龙港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2024年12月 | 是 | 否 | 是 | 否 | 否 |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