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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30383MB1D80489M/2024-0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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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5- 20 14 : 43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520日起,截至20245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

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印刷膜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租赁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金大道(东河村)(温龙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内第十一幢3层)厂房内投资建设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膜。本项目总投资为420万元,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300吨印刷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环境质

量目标

经度

纬度

声环境

(厂界外200m

西侧民宅

120.52481213

27.55977909

居民

大气环境声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

西

183m

361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大气环境

上河头村

120.522531

27.544896

居民

大气环境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1576m

460

西桥村

120.513382

27.564128

居民

西

368m

1350

双河社区

120.516179

27.547039

居民

西南

1772m

220

龙和村

120.531634

27.549392

居民

东南

1271m

489

新陡门村

120.51302

27.582897

居民

西北

1627m

380

下水门村

120.535429

27.554741

居民

东南

952m

410

三垟社区

120.505482

27.561105

居民

西南

1207m

680

东河村

120.521525

27.567004

居民

西北侧

680m

1009

陈良村

120.532226

27.564318

居民

442m

180

咸园社区

120.521559

27.584954

居民

1631m

863

东排村

120.537859

27.577984

居民

东北

1527m

390

砖瓦村

120.514091

27.573445

居民

西北

845m

270

朱家站村

120.497932

27.566834

居民

西北

1994m

516

胜利社区

120.511440

27.547888

居民

西南侧

2040m

1208

西河村

120.51499

27.552842

居民

西南侧

963m

730

下垟郑社区

120.529572

27.568805

居民

东北

248m

860

新兰社区

120.520738

27.5756

居民

818m

1080

西排村

120.531818

27.5768

居民

东北

1272m

1000

杨家宅社区

120.521332

27.557733

居民

西南侧

465m

620

龙港市宏程小学

120.529408

27.565827

师生

东北

717m

1050

龙港市第四中学

120.52741

27.583712

师生

东北

2292m

1120

龙港市第九小学

120.513298

27.58232

师生

西北

2280m

650

龙港实验中学

120.535283

27.56211

师生

1260m

1520

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区)

120.534299

27.565079

师生

1160m

1310

龙港市第二高级中学

120.527598

27.574387

师生

东北

1302m

1870

浙江省龙港中学

120.53848

27.547935

师生

东南

2337m

2060

龙港市第九中学

120.520646

27.568081

师生

西北

540m

910

龙港市湖前小学

120.516905

27.569627

师生

西北

878m

1520

附近内河

/

/

地表水

水环境

III类水环境功能区

51m

/

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1)营运期地表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根据调研,本项目所在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标准限值执行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纳管至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达标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地下水

根据工程分析,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应,不以地下水为供水水源。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对该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但企业需加强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测、及时修复,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设备实施改造,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减少液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做好废水处理设施等构筑物的防渗防漏措施,如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严防污水泄漏事故的发生。防止地下水污染遵循源头控制、防止渗漏、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的主动及被动防渗相结合,以及地上污染地上防治、地下污染地下防治的设计原则。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符合相关标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1)营运期声环境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到达周边敏感点到达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1)营运期固废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残次品、一般包装材料和废印刷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沾染有毒有害的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抹布、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分类管理,搞好固废收集和分类存放,并做好综合利用,则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经物质及生产设施危险性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不存在重大风险源。本项目所用的原材料均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事故发生概率很低,经过妥善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标排放。

2、废气:设置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车间微负压集气,印刷(包含调配、擦拭)有机废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屋顶DA001排气筒20m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车间和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印刷膜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金大道(东河村)(温龙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内第十一幢3层)经环评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温州市包装印刷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符合公众参与有关要求。经环评分析,项目须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使用期内持之以恒加强管理;通过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302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7-68621092

建设单位: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联系人:陈美秋                        联系方式:1870***888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温州富瑞斯包装有限公司

 二〇二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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