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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30383MB1D80489M/2024-09664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浙江华昊控股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纺布印刷覆膜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5- 22 14 : 18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浙江华昊控股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纺布印刷覆膜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522日起,截至202464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华昊控股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纺布印刷覆膜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概要:浙江华昊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医卫用新材料以及产品和无纺布印刷覆膜料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拟租赁龙港市海景路825-10254#生产车间和5#生产车间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于2024426日通过了龙港市行政审批局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330383-99-02-620126项目总投资为1577.6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7664.18m2有员工40人,三班24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无纺布印刷覆膜料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

1

西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1

西北侧

2395m

2

西北侧规划居住用地1

西北侧

2078m

3

西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2

西北

1932m

4

西北侧规划居住用地2

西北

1696m

5

西北侧规划居住用地3

西北侧

1191m

6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1

东北侧

966m

7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2

东北侧

621m

8

东北侧在建建筑(规划为科研教育用地)

东北侧

506m

9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3

东北侧

387m

10

东南侧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

2098m

11

中心首府

东南侧

2280m

12

永安社区

西南侧

2549m

13

泮河平安村

西南侧

2176m

14

临港社区

西南侧

1895m

15

林家院社区

西南侧

2545m

16

石路社区

西南侧

1782m

17

儒桥头社区

西北侧

2432m

18

江南高级中学

西北侧

2310m

19

童之乐幼儿园

西北侧

1754m

20

龙港十四中

东南侧

2483m

水环境

1

附近内河

东南侧

454m

2

东海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温州市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井化粪池预处理后即可达到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影响不大。故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是可行的。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彩印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RTO设备处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复合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SO2NOXPM10(颗粒物)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非甲烷总烃、SO2NOX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同时由于本项目估算模式估算的最大落地浓度均达标,故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彩印废气收集后经沸石转轮+RTO设备处理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淋膜复合废气收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残次品、一般废包装陶瓷蓄热体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沸石、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墨渣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302联系人: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68621092

建设单位:浙江华昊控股有限公司联系人:林总    联系方式:139***881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522~64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浙江华昊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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