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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30383MB1D80489M/2023-0861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10-25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加强普通话的普及

(一)中心干部在各种场合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龙头作用。

(二)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时;

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

3.各类会议的发言;

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等;

5.接听来电,接待来访;

6.政务受理窗口应以普通话为基本的工作和服务用语。

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机关公务员,都要达到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把普通话合格作为新录用人员的一项条件。

二、加强用字的规范

(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下列用字必须规范:

1.单位的名称牌;

2.单位内部的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电子显示屏等;

3.公文、印章、材料、网络网页以及其他各种印刷品;

4.下发的奖状、奖牌、证书等;

5.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宣传单等。

三、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组织管理,加强对单位用语用字情况的督查。

)积极开展培训营造氛围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职业语言素质。

)建立语言文字检查制度

一是每年定期、不定期对推广普通话情况和用字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全体干部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各科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

二是采取多形式、多层面的方式培训干部,提高干部语言文字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积极对各科室窗口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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