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921N/2024-09912
  • 组配分类:
  • 招考录用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6- 19 10 : 48 浏览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城市管理)。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辅助执法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200661988年6月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系统工作经历的或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学历

5.龙港市、苍南县、平阳县户籍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625-2024626,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客运中心5楼)

3.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携带:1)报名表(详见附件);(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及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等有关材料报名者需在报名期限内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且在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本公告招录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有关体能测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面试环节,如体能测试达标者不足招录计划数2倍,按体能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期间,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4.建立储备库。从未录取人员中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选取15人(男10人、女5人)入库。6个月内(自拟录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算)执法辅助人员(城市管理)缺额时,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从储备库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4.如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按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面试成绩同分的,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用手续之前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招录后配合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3.公示期满后,签订《履职尽责承诺书》,并按规定办理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龙港市编外用工人员薪酬相关规定及本单位薪酬规定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原则为“公开、公平、择优”,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疑问的,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7-59918108,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附件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录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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