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法盛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包装纸、300吨软包装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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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温州市法盛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包装纸、300吨软包装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7月19日起,截至2024年8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法盛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包装纸、300吨软包装膜改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温州市法盛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决定在原址(龙港市南城路1529-1599号8幢101室一层(苍南和益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利用现有厂房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1750m2,新增购置生产设备,并对原有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改进生产工艺,扩大产能,共布置4台凹版印刷机、5台胶印机、1台复合机、1台模切机、1台切纸机、1台覆膜机、1台晒版机、1台分切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共有员工25人,两班16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预计全厂可达到年产1500吨印刷包装纸、300吨软包装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冲版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冲版工序,印辊、墨槽擦洗废水可作为水性油墨调配水直接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根据《温州市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2023年(1~6月)》(浙江省温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7),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同时,本项目仅外排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即可达到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印刷、复合、上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处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甲烷总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附近敏感点(北侧规划居住用地和东北侧民房)的噪声叠加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冲版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冲版工序,印辊、墨槽擦洗废水可作为水性油墨调配水直接回用于生产,均不外排,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项目印刷、复合、上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于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覆膜废气因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保证工作环境质量即可。 3、噪声:①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③对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印刷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化学包装桶、废油墨渣、废胶粘剂、废抹布、废印刷版、废显影液和冲版废水浓缩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污泥、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等危废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68883111 审批单位: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方式:0577-68621092 建设单位:温州市法盛印刷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蔡总 联系方式:157***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7月19日~8月1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温州市法盛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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