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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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6月28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政函〔2024〕85号),现予以公布。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治理水平,特编制《龙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龙港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龙港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龙港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总体定位和规划目标 1、总体定位 以“改革名城、瓯越明珠”为总体定位,将龙港建设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基层治理样板区、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落实“大部制、扁平化、低成本、高效率”改革要求,以引领区域发展的“中心城市”、统筹山海城乡的“全域城市”、承载美好生活的“品质城市”、促进动能跃升的“创新城市”为目标,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探索“龙港样本”。 2、规划目标 至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保持领先优势,高质量发展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梯队,现代化创新型品质城市基本建成,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至2035年,构建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健康宜居的生活空间、山青海碧的生态空间,形成协调发展、韧性安全的“三生空间”新格局,高水平建成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展望2050年,全面建成温州都市区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浙江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目标积极贡献龙港力量。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1、三条控制线 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简称“三线”),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管控。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9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999倍以内。 2、主体功能定位 落实龙港市作为城镇化潜力地区和海洋经济区的主体功能定位。 3、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一心两翼,拥江向海;组团联动,全域精美”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心”指城市发展核心。按照建设温州都市区南部副中心要求,规划都市服务核心空间和都市形象展示窗口。“两翼”指在区域中心两侧,展开城市发展之翼。西翼是代表龙港人改革创新精神的市民老城,东翼是在江南围垦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的龙港新城。“拥江向海”指落实上位规划“重大流域地区一体化”要求,携手平阳县(鳌江镇)共保鳌江流域生态格局,共塑流域经济带和滨海城市带,推动鳌江两岸一体化的保护利用与协同发展。“组团联动”指在全域城市战略指引下,引导城区外围乡村社区打造新型城镇化改革要求下组团式的“城乡共富示范区”。“全域精美”指统筹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江海建设,公平配置空间资源,逐步提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标准,促进全域居民生活水平和城乡空间品质普遍提升。 4、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 落实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和主体功能定位,按照陆海统筹、全域覆盖的原则,划分为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海洋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等规划分区。 5、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结构与布局优化 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稳定生态用地,保障农业用地,合理管控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农用地基本稳定,城镇建设用地有序增加,海域总面积随着江南涂填海成陆而有序减少,海域利用不断优化。 四、农业空间 落实上位规划农业空间发展要求,规划“一核、三轴、三区、四园”的都市型高效生态农业空间。 “一核”即舥艚美丽渔港。规划渔港港口区、渔港产业区、生态景观区三个片区,建设综合配套服务中心、休闲渔业集散中心、渔业产品销售中心。“三轴”即郊野田趣农事体验轴,时代先锋湿地寻梦轴,都市水乡产业休闲轴。“三区”即东部都市农业发展区、中部加工出口农业发展区、西部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区。“四园”即正大都市农业园、沿江番茄产业园、芦浦白沙蔬菜园、数字农业示范园。 五、生态空间 落实上位规划生态空间保护要求,规划“一江一海,五景多园”的生态保护空间。 “一江”为鳌江,通过海塘安澜工程保护主河道,在江口规划红树林湿地公园,沿围垦堤岸向南延伸,形成鳌江流域保护廊道。“一海”为东海,重点保护近岸水域以及南侧航道,通过景观化建设应对堤岸淤积,提高岸线生物多样性。“五景”指鲸头山风景区、北岭山风景区、白沙生态公园、九龙河生态公园、红树林湿地公园五处大型生态斑块,规划为郊野公园,承担生态和休闲功能。“多园”指城区内部规划的城市公园,采用点状布局模式,通过白沙河、沿江岸线等带状空间串联起来,为市民提供日常活动空间。 六、城镇空间 以中心城区带动全域城市化发展,规划“一心一带,双城六区多点”的城镇空间。 “一心”指都市区区域中心,“一带”指串联老城和新城诸多功能中心和节点的滨江发展带。“双城”指体现龙港创新改革精神的市民老城和依托江南围垦高标准建设的龙港新城。“六区”指集中布局的六个产业功能区,自西向东分别是双龙工业区、城西生态园区、温龙工业区、城东智慧园区、新城高新园区、舥艚综合港区。“多点”指城市服务的片区中心和节点。 七、海岸带与海洋空间布局 落实上位规划海洋空间发展要求,规划“一带一廊、港城融合”的陆海统筹空间。 “一带”指近岸生态经济带。以海岸带为纽带,串接鳌江和琵琶门海道,合理布局滨海旅游、临港工业、港航物流等功能,统筹海陆空间和江海空间。“一廊”指鳌江生态廊道。依托鳌江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和典型红树林景观,打造合理保护、科学利用的省级水系廊道。“港城融合”,指以龙港新城为着力点,依托新城区位、交通、产业基础和龙港舥艚作业区的集疏运功能,实现“渔业、港口、物流、城市、产业”联动推进,打造甬台温临港产业带重要增长极。 八、综合交通 以打造“高质量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示范区交通标杆”为交通发展总体目标,高质量建设市域立体交通、品质交通、绿色交通,实现长三角主要城市90分钟互达、温州都市圈主要节点30分钟互达、市域任意节点30分钟互达。 构建各类交通方式完善、交通转换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推动铁路航空建设;打造“三线九互通”高速公路体系;建设“十字型”公路主体框架网络;构建“一主两辅多点”港口物流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市政路网;推进美丽绿色交通、慢行交通、交通智慧化发展。 九、基础设施和综合防灾 1、市政基础设施体系 加强集中供水,将城镇供水范围扩大到全域,形成城乡一体化供水系统。至203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及各卫生合格率都达到100%,节水指标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的指标要求。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老城区地下管网改造,分片区收集处理污水,实现“管网全覆盖、污水全处理、雨污尽分离、质能尽回收”的总目标。 依托区域特高压电网,形成跨区域、远距离、大容量的绿色电力输送体系,构建以骨干电网电源清洁输入为主的供电格局。 加强燃气主干管网与浙江省网、国家管网的互联互通,将管道燃气供气范围扩大到全域,形成城乡一体化供气系统。 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完善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至203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100%。 2、综合防灾规划体系 针对龙港市主要灾害类型,重点开展面向“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安全”等风险领域的灾害防治。建设以龙港市应急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和全市灾害事故应急指挥网络;提升以龙港市人民医院为平台的全市急救中心、公共卫生中心功能;完善以双龙中心粮库为载体的综合物资储备保障;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和消防救援体系;结合区域性交通通道和城市干路网,完善城乡救灾干道网络建设。 依据中心城区当前管理主体职责分工,划分老城区、新城区、郊野乡村三个防护片区,结合各级生活圈,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以平急结合的指挥、救援、避难等设施为节点,以救灾、疏散通道为网络,建立全面覆盖、重点突出的城市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体系。 十、历史文化保护 挖掘和系统梳理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革命根据地旧址、古遗址、文化景观、农业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在内的遗产保护名录,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 十一、中心城区 1、城市性质 龙港是国家改革创新城市,温州都市区南部副中心综合型核心城市,鳌江流域产业发展龙头城市和拥江向海宜居城市。 2、中心城区规模 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城镇人口约60万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平方千米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 3、中心城区发展重点 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一轴一带一新城”城市空间。 “一轴”指世纪大道景观轴,是串联和支撑城市空间的“龙港城脊”,以道路改造、风貌提升为基础,统筹推进21.4千米道路两侧景观美化和城市开发,打造“最美迎宾大道”;“一带”指滨海都市风情带,是实施和展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空间,以滨江大道、海塘安澜工程为纽带,串联湖前工业区、滨江都市核心区、新城中央商务区、舥艚渔港经济区,打造集历史、产业、文化、健康、休闲为一体的风情海岸示范带;“一新城”指江南围垦龙港新城,是龙港城市建设的首要空间,以城市崛起、产业升级为目标,推进城市现代化、产业集群化、环境生态化,打造展示龙港改革发展形象的重要窗口。 4、城市重要控制线 加强重点绿线、重点蓝线、重点紫线、重点黄线、重点橙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划定和管控。城市重要控制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1、规划传导落实 按照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与指引,高质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应在《规划》指导和约束下编制,不得违背《规划》强制性内容。 2、规划实施保障 对规划控制指标进行严格管控,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规划控制性指标。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查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公开制度,完善贯穿规划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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