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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公示(龙港市海头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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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的规定,现对执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人和单位都可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处室: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科,联系电话:59911822。 医疗机构名称:龙港市海头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缪克曹 医疗机构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海城菜场横街22号、28-30号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医疗机构地址变更 核准变更医疗机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海城菜场横街24号、28号、30号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