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78880M/2024-10369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公路
  • 文 号:
  • 龙政办发〔2024〕25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GD01-2024-0002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龙港市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港市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公共交通基础性出行保障作用,保障市民特别是特殊人群优惠乘车权利,提高居民公交优先出行的意识,促进龙港市公共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龙港市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措施实施范围

龙港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提供的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城市公交(龙港市辖区内公交线路)和城乡公交(跨辖区公交线路)。

二、减免票优惠对象

浙江省户籍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龙港户籍的残疾人、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持有者、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龙港户籍三孩家庭父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龙港户籍特困人群(五保户)、龙港市高层次人才、龙港市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龙港市户籍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相关人员及龙港户籍小学至高中在校学生。

三、减免票优惠方案

(一)优惠对象优惠方案

1.浙江省户籍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票范围:城市公交。

2.龙港户籍的残疾人、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持有者、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及“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龙港户籍三孩家庭父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龙港户籍特困人群(五保户)、龙港市高层次人才、龙港市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龙港市户籍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相关人员,免票范围: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

3.龙港户籍小学至高中在校学生享受五折优惠乘车,优惠范围:城市公交。

(二)其他优惠方案

1.乘客使用微信乘车码(微乘车码)或者支付宝乘车码(支付宝龙港电子公交卡)支付车费享受九折优惠,优惠范围: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

2.两小时之内换乘城市公交,再次使用同一类型乘车码支付可享受一分钱换乘的优惠,优惠范围:城市公交。

四、实现方式

(一)开通市民卡

龙港市户籍70周岁及以上老人和龙港户籍小学至高中在校学生,可前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公交办卡窗口开通,也可由家属携带老人和学生的市民卡前往办理。

(二)开通刷脸乘车

减免票优惠对象都适用,符合条件的人群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身份证前往龙港政务客厅1楼公交办卡窗口进行办理,办理成功上车刷脸完成验证后即可免费乘坐。

(三)开通微信乘车码

打开微信下拉菜单进入小程序搜索窗口,在窗口中输入微乘车码,找到杭州国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微乘车码。添加开通完成后,点击右上方进行区域选择,在浙江省区域内选择龙港公交乘车码即可。以后每次乘车下拉菜单打开微乘车码,点击扫码乘车将龙港公交乘车码放置在刷卡机右上方扫码支付区域即可完成支付(该支付仅支持在新刷卡机上使用)。

(四)开通支付宝乘车码

打开支付宝,搜索乘车码。进入支付宝官方出行服务程序后,点击下方的全部卡片(或者右上方的管理选择交通卡管理),选择开通龙港电子公交卡。以后每次乘车打开支付宝乘车码,点击刷码乘车将龙港电子公交卡乘车码放置在刷卡机扫码支付区域即可完成支付(该支付方式在新老刷卡机上均可使用)。

(五)持有其他相关证件

减免票优惠对象凭借相关证件,乘车时出示可享受减免票优惠。

五、附则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方案由龙港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实施,暂施行一年。


龙政办发〔2024〕25号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港市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图文解读】《龙港市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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