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067A/2024-10371
  • 组配分类:
  • 计划实施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24年龙港市开展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 08- 06 16 : 5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温州市开展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温住建发〔2024〕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龙港市开展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文成县5.25房屋坍塌,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的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消除破坏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房屋结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社会公众对房屋结构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 整治范围与时间

(一)整治范围:全市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

(二)整治时间:2024年6月-9月。

三、整治重点

(一)经营性房屋。重点整治经营性用房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原有承重体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违规增加局部荷载等危害房屋安全行为。对租赁变更频繁的经营性房屋和商住混合的经营性农房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转租前后房屋清理、装修环节管理,对建筑物附近发现混凝土砖块等建筑垃圾的要查明来源。

(二)既有住宅。重点整治既有城镇、农村住宅房屋违法违规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原有承重体系,未经审批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危害房屋安全行为。重点关注城镇住宅房屋首次交付和二手房交易后的装修环节,加强装修备案管理,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检,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

(三)装饰装修工程。对已办理装饰装修施工许可的,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是否按照经审批的设计方案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是否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施工流程是否符合规范、方案相关要求。对应办理施工许可未办理的,责令停工,待相关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开工。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还应检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否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是否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审定装饰装修方案使用安全。发现存在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有关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实施整改。

(四)其他房屋。对于上述房屋和工程外的其他房屋进行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排查,发现房屋结构安全风险及时上报和整治。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学校、医院、商场、体育馆、车站、交通场所等房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

6月15日前,研究制订我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时间节点和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排定具体工作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

(二)全面整治阶段

1.6月15日-9月10日,发动属地社区、行业主管部门等全面开展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整治行动,对发现的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城镇房屋涉及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的在省城镇房屋安全监管系统中标注,农村房屋在“农房浙建事”系统中标注。加强住宅装饰装修备案落实,所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须在“温州市智慧物业公众服务平台”上进行登记备案和定期巡查。

2.8月1日起,开展对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对整治重点进行抽查,对已发现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落实闭环处置。

3.8月底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出台关于自建房新建、改建、装修等行为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制度文件及操作细则。

(三)总结提升阶段

9月11日- 9月25日,各属地社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公布专项整治成果,并报送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属地社区要加强房屋安全各方责任落实,明确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指导责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成立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通过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主管部门、属地社区日常巡查检查联动机制,落实主管部门指导责任,属地社区日常巡查检查责任;加强重点监管,对租赁变更频繁的经营性房屋和商住混合的经营性农房、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等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开展日常重点巡查。

(三)开展教育培训宣传工作。加强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于群众发现举报的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给予一定奖励,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全面开展房屋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加强房屋安全警示教育。认真开展“交房第一步”工作,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验房时、房屋中介机构在办理租赁业务时,向购房者(业主单位)、房东、租客等宣传房屋使用安全常识。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并利用网络、社交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全面普及房屋结构安全知识。

(四)强化信息报送。以住宅小区为单位 (无小区的以村社为单位)统计截至6月底的室内房屋装修备案数量(城乡住宅和无需申请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于7月1日前报送《2024年上半年室内装饰装修备案情况表》(附件1)。每月10日、26日前按时填写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表》(附件2)及《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清单》(附件3)。9月20日前,属地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包括不限于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长效治理机制等)。

联系人: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方明才,59902588。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