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E44921N/2024-10895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4- 09- 02 15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低温无氧裂解垃圾资源化处理在龙港应用示范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设施1家,即苍南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设计日焚烧处置能力1400吨,其中龙港市500吨、苍南县900吨。系龙港苍南重大共享基础设施。垃圾焚烧设施于2023年投用,推动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置。

二、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环保监管情况

(一)督促开展自行监测。根据大气、水和土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要求安装了废气废水自动监测设施,自行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监测和数据发布。

(二)规范固体废物管理。将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单位纳入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备案、经营许可、台账、分类贮存等管理制度。

(三)强化设施运行监管。通过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不定期巡查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异常数据及时进行现场核实和问题交办,同时将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单位录入了移动执法系统进行了“双随机”执法监管,现场重点检查环保设施运行、废气废水排放、固危废管理等内容。

三、关于推行低温无氧裂解技术建议

(一)低温无氧裂解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目前,无氧裂解技术是垃圾资源化的方式之一,但是其在资源化利用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无氧裂解处理技术需进行预处理,而且处理规模偏小,主要应用于有机物资源利用,因此需要对原生垃圾中的玻璃、建材、金属等进行分选,在分选中很难完全实现有机物、无机物的分离,预处理的效果直接影响该技术的发挥,而且分选过程中密闭措施也很难实现全封闭,产生的臭气外逸将会影响外部环境和空气质量。低温无氧裂解技术需要分选和预热处理,裂解炉设施容量受限,且裂解过程也需要一定周期,对于处理量大的垃圾不能有效处理,很难满足生活垃圾完全处理的需要。二是沿海地区城乡生活垃圾中含水量高,且玻璃、废旧金属等物质多,无氧裂解可裂解的物质比较少,低温无氧裂解技术不能很好发挥作用,“零废气”的目标很难实现,其中的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硫等有害性气体的排放量,甚至高于焚烧处置方式,同时无氧裂解产生的废液比较复杂很难处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将无氧裂解的设备和技术提高到一个新层次,才能减少有害气体和废液的排放。三是对重质原料的适用性还有一定限度。裂解重质原料时,由于重质原料容易结焦,需缩短运转周期,降低裂解深度,经常轻焦,缩短了年有效生产时间,同时影响了裂解炉及炉管的寿命。降低裂解深度使原料利用率不高,重质原料油等低值品量大,公用工程费用增高。

(二)无氧裂解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建议。一是目前无氧裂解技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其设备性能还需提升,想要真正的实现零排放、零污染,需要不断地加大科研力度和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及设备性能。如2020年我市新城垃圾临时堆放点资源化处置项目,曾采用无氧裂解技术,由于处理能力不稳定,在处理过程中变更了处置工艺。二是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使市民都能自觉的对垃圾进行分类,无氧裂解技术才能对可裂解的垃圾类别实现有效处理,否则会造成更大的二次污染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支持。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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