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龙港市东门垟社区杨府殿原拆原建项目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3月3日向龙港市东门垟社区经济合作社核发了龙港市东门垟社区杨府殿原拆原建项目“乡第330383202300010号”《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建设单位提出的申请,因该项目一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上述项目《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第330383202300010号),同步注销证号。
龙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