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龙港市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退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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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龙港市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名称中含有“民间融资服务”字样,不符合《浙江省民间融资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浙金管〔2021〕47号)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且未按要求向省级、市级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进行备案,属于市地方金融组织重点规范清理对象,现将该公司名单予以公告。 龙港市民间融资服务有限公司自2025年1月9日至1月17日内,未到龙港市行政审批局自行注销的,市经济发展局将会同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金管〔2024〕9号)和《省地方金融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融资服务企业分类整治和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该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64258047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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