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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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13号令)、《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规定,编制了《2025年龙港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决策目录施行动态管理,根据龙港市财政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附件:2025年度龙港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龙港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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