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第二阶段试运营考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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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第二阶段试运营考核时间为2025年2月15日至3月31日,第二阶段试运营考核由现场测评、日常巡查及系统后台、数据统计三大部分组成。现将第二阶段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现场测评 共组织两次,三家运营公司平均扣分情况如下:1、浙勤出行扣1.7分;2、移和出行扣1分;3、青桔出行扣2.1分。 二、日常巡查及系统后台 1、日常巡查:(1)浙勤出行扣0.45分;(2)移和出行未扣分;(3)青桔出行扣0.3分。 2、系统后台:试运营期间,共抽查两次,皆未发现问题。 三、数据统计 1、投诉举报:试运营期间,共接到相关投诉举报件3件。经核实,皆为投诉人使用不规范引起,浙勤出行扣0.01分,移和出行扣0.01分,青桔出行扣0.01分。 2、服务质量测评:经测评,浙勤出行的满意度为36%,得1.8分(扣3.2分);移和出行的满意度为28%,得1.4分(扣3.6分),青桔出行的满意度为36%,得1.8分(扣3.2分)。 综上所述,第二阶段三家车企最终考核结果如下: (一)移和出行得95.39分;(二)浙勤出行得94.64分;(三)青桔出行得94.39分。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通过函件方式进行反馈。反馈地址为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港市站港大道670-780号客运中心5楼),联系电话为0577-64202111。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