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383MB1D80657T/2025-15897
  • 组配分类:
  • 工作信息
  • 发布机构: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温龙社催〔2025〕第02号

发布日期: 2025- 05- 07 11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龚友花:

本机关于2025年1月8日向你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你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按本机关送达的《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要求偿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金额31258元;

你可以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77-68665201

地址: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政务客厅一楼102办公室。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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