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档案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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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种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龙港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档案信息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0日—8月27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档案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联系地址: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联系电话:0577-59868048。 龙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