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港市月湖路666号;邮编:325802;电话:0577-59875719;传真:0577-686623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完善我局领导成员、内设机构等信息,及时调整更新。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拥有对外信息发布新媒体账号4个;其中,微信公众号“平安龙港”粉丝人数2.4余万、日均更新3条公众号文章,微博号“平安龙港”粉丝数3.2余万、日均更新、转发微博20条以上,微信视频号“平安龙港”粉丝数1000余人,平均每月更新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由我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会商等制度,最大限度地拓展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机制建设方面。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更新制定相关制度。认真贯彻市政府作出安排部署,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五)热点难点问题回应方面。对社会各界关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涉及全市社会治安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或重大舆情等信息,都在适当范围内依法主动予以公开,通过我局官方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地予以回应,使广大市民群众能及时了解事实与真相。

(六)人员培训交流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以更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1108

行政强制

22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5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对于是否为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尚需进一步学习相关案例、法律解释。二是全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需深化,信息公开的质量不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力度有待加强。

下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更加注重学习培训,增强对信息公开知识的系统性把握,围绕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责任感,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更加注重民意导向,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更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三是更加注重网情动态,及时与群众沟通、交流,第一时间了解问题,第一时间反映问题、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及时、正确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港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