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大道和西五街路口财税大楼五楼;邮编:325802;电话:0577-680813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在“龙港市政府网站”新增公开信息47条。内容涉及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专项经费、地方政府债券信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决算、部门决算、部门文件、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信息公开遵循“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专人负责”的基本原则,认真筑牢信息审核纠错防线。针对反馈的信息公开相关问题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依托市府办日常监管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完善信息内容和堵塞漏洞;信息发布之后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任务考评,定期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

(二)下一步措施:2025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更新频率,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