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则建设局法规科联系(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A幢104室) ;邮编:325802 ;电话:5990257 ;邮箱:lgszgjx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本着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积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体系和公开能力现代化,确实有效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在发布政府信息前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我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1条,制定出台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在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及时公示,89项行政许可结果,收到71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依法处理和回复,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进一步借助微信公众号“大美龙港”、微博、媒体采访活动等媒介推进宣传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措并举开展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环境保护、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政策广泛宣传,有力促进各领域事业的健康发展。另外,在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方面,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对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考核目标,以考核督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通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指导相关人员及时纠正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31.65440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7 | 30 | 7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 | 7 | 30 | 6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4 | 7 | 30 | 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服务。抓住数字政府建设契机,以改革创新破除制约政府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统筹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创新推出H5、电子书、微视频等更加活泼新颖的宣传产品,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