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港市月湖路1号;邮编:325802;电话/传真:0577-599502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龙港市新城开发建设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下设办公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

(二)强化落实,推进信息公开

为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工作,我中心组织人员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监督方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处理等各工作步骤环节的责任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做到了公开政府信息的指南清楚、责任明确。

(三)畅通渠道,提高群众满意率

以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作为第一信息发布平台。设市后根据相关规定,我中心已对原门户网站进行关闭处置。如有信息公开都以龙港市人民政府网为载体进行依法公开,并及时更新。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 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阳光行政的应有举,是政治文明的具体表现,是现代社会政府的责任,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稍显保守,力度不够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些拘谨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出于谨慎的原则,内容更新不够及时。今后,将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广泛性。二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把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深度、广度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